基本结论
• 专项债投了哪些项目? 2020年以来,专项债投向主要集中在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2022年1-8月,上述三种新增专项债投向领域占比分别为32.95%、17.07%、16.38%,其中,新型基础设施和能源项目投向相较去年同期增长272%和51%。
专项债是稳增长的重要抓手。9月7日国常会决定[1],依法盘活地方2019年以来结存的5000多亿元专项债限额,在10月底之前发行完毕,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年内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本文对2020年以来专项债项目投向、专项债作资本金情况和专项债承接主体进行了深入分析,以供投资者参考。 [1] 资料来源:http://www.gov.cn/xinwen/2022-08/24/content_5706689.htm 从实际投向上看,2020年以来,专项债投向主要集中在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2020年,上述三种专项债投向占比分别为26.61%、22.23%、12.88%;2021年,三种项目的专项债投向占比分别为30.25%、18.18% 、14.12%。 2022年1-8月,上述三种新增专项债投向领域占比分别为32.95%、17.07%、16.38%。其中,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的项目投向比重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2.70%、 2.27%,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占比下降了1.11%。1-8月,新型基础设施和能源项目投向相较去年同期增长272%和51%。 2020年以来,各省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规模、比例均有所扩大。2020年,专项债用作资本金规模位居前三位的省份为广东、云南、山东,分别为486.63亿元、340.74亿元和274.61亿元;2021年,三省的资本金规模分别为491.86亿元、274.94亿元、307.6亿元。 截至2022年8月底,专项债用作资本金规模居前三位的省份为广东、山东和江苏,分别为534.9亿元、291.96亿元和279.87亿元。除此之外,2020以来,北京、宁夏、青海、上海、西藏五地均无专项债用作资本金。 从项目投向上看,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领域的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比例较高,2020年以来,上述项目的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比例均在20%以上。2022年1-8月,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能源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的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比例相较往年有所增加,占比分别为37.96%、31.15%、30.24%。 承接专项债的城投主体情况 2020年和2021年承接专项债的发债城投数量相近,分别为668家和649家。截至8月底,2022年共有1201家发债城投主体承接过专项债,与2021年相比承接城投数量增长85.05%。 从地区分布上看,山东、浙江、四川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发债城投企业数量位列前三,分别为182家、144家、135家;山西、海南、河北、内蒙古发债城投作为专项债承接主体的数量均不足5家。 从行政级别上看,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主要是区县级平台,近年来省级平台有所增加。2020年至2022年8月,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区县级城投企业占比有所下降,三年来占比分别为54.34%、56.89%、52.87%;省级平台的比例由4.64%上升到10.74%,地市级与国家级平台城投企业占比变化并不明显。截至2022年8月底,在承接专项债的发债城投主体中,区县级城投主体共有635家,占比超过一半,达52.87%,地市级有406家,占比达33.8%,省级和国家新区的城投主体有129家和31家,占比分别为10.74%和2.58%。 从主体评级上看,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主体评级主要集中在 AA,AAA城投企业的比例有所上升。2020年至2022年8月,主体评级为AA的城投企业占比由64.35%下降至53.71%,虽然下降了10个百分点左右,但是AA城投企业仍然占比超过50%,是承接专项债项目的重要主体;承接专项债项目的AAA城投企业占比由6.94%上升至15.90%,增长8.96%。 截至2022年8月,剔除 56家无主体评级的企业后,在剩余1145家城投企业中,有615家主体信用评级为 AA,245家主体信用评级为 AA+,182家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99 家主体信用评级为 AA-,1 家主体信用评级为 A+,占比分别为53.71%、21.40%、15.90%、8.65%、0.26%、0.09%。 从资产负债率上看,大部分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资产负债率位于50-70%之间。剔除未披露2021年年报数据的企业后,有20家城投主体资产负债率小于30%,有287家主体资产负债率在 30%-50%之间,有736家主体资产负债率在 50%-70%之间,有66家资产负债率大于 70%。除此之外,我们采用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作为公司的短期债务,用货币资金/短期债务来衡量企业的即期债务偿付压力,样本企业中有 375 家企业大于 1,短期偿债能力相对较强。 2022年1-8月,广州地铁、厦门城建、深圳地铁、合肥建投以及重庆交投为承接专项债规模最大的前五家城投企业,专项债融资额分别为197.93亿元、181.00亿元、177.20亿元、170.42亿元、170.00亿元,超过一半以上的城投主体评级为AAA,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偿债能力良好。其中,主体评级为AA的城投中,天津宝星建设集团、江苏瀚瑞投资的专项债规模较大;行政级别为国家级新区的城投中,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专项债规模较大。 在2020年以来连续承接专项债的前二十家城投中,广州地铁、上海久事集团、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的专项债融资规模较大,分别为637.11亿元、631.80亿元、556.10亿元,且均有存续债,规模分别为705.19亿元、100.00亿元、89.40亿元,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偿债能力良好。 城投主体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情况 从专项债用作资本金规模上看,2020年以来,有超过一半的省份城投主体将专项债用作资本金,其中,广东省城投专项债用作资本金规模最大,三年来资本金规模均在200亿元以上。2022年1-8月,资本金规模位居前三位的省份为广东、浙江、山东,分别为400.93亿元、201.00亿元、171.17亿元,辽宁、新疆、陕西、北京、湖南五地暂无城投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情况。 从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比例上看,2020年以来,城投主体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比例有所增加。2022年1-8月,城投主体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比例位居前三位的省份为河北、广西、广东,占比分别为78.06%、60.26%和46.67%,其中,广西省的城投主体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比例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22.60%。 从项目投向上看,2020年以来,交通基础设施、其他、农林水利领域城投专项债作资本金比例较高,资本金比例均在10%以上。2021年,上述项目中城投主体专项债作资本金比例分别为29.97%、16.70%、14.43%;2022年1-8月,三种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分别为37.05%、13.94%、12.53%。 从空间分布和项目投向上看,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基建项目的专项债用作资本金规模较大。2020年,在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农林水利项目上,城投主体承接专项债用作资本金金额位列前三的地区分别是广东、浙江和江苏,项目资本金金额分别为353.16亿元、147.44亿元和106.12亿元;在2021年城投专项债作资本金的前三大投向项目中,山东省仍然位居前列,在交通基础设施、其他和农林水利三大项目投向资本金金额分别为314.73亿元、11.00亿元、0.75亿元。2022年1-8月,在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上项目投向最多的三个省份为广东、贵州、广东,项目资本金金额分别为349.62亿元、29.97亿元和42.00亿元。 本文分别从专项债的投向、资本金使用与承接主体三个层面对专项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通过梳理可知,专项债是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专项债项目投向范围、专项债作资本金的规模和比例都有所扩大;基于相关政策的推介支持,承接专项债的城投主体能够获得较低的融资成本、较为广泛的融资来源,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投资价值。 针对专项债项目投向,我们对2020年以来专项债项目投向以及城投专项债项目投向进行了分析。总体而言,专项债项目主要集中在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新型基础设施、能源项目的投向比重有所增加。 针对专项债作资本金的项目,我们对专项债资本金规模、专项债比例对专项债资本金项目投向进行总结,目前新增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项目范围和规模占比都呈扩大的趋势,从项目投向上看,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领域的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比例较高。 针对承接专项债的城投主体,本文先是从行政级别、主体评级、资产负债率三个角度对1201家发债城投主体进行分析,总结出以下结论:承接专项债项目的城投企业主要是区县级平台,主体评级主要集中在 AA,资产负债率在50%-70%之间,偿债能力良好。 2022年1-8月,广州地铁、厦门城建、深圳地铁、合肥建投以及重庆交投为承接专项债规模最大的前五家城投企业;2020年以来连续承接专项债的前二十家城投中,广州地铁、上海久事集团、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为专项债融资规模最大的前三家城投。 接着对城投主体专项债作资本金的情况进行了梳理,截至2022年8月底,有超过一半的省份城投主体将专项债用作资本金,资本金规模位居前三位的省份为广东、浙江、山东;从空间分布和项目投向上看,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基建项目的专项债用作资本金规模较大。 1)数据整理不完善;2)部分数据缺失;3)城投口径及行政级别判断有误;4)测度方法不科学;5)政策变动超预期。